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0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交通学院】大连交通大学2017年征兵宣传手册

[复制链接]

37

主题

57

帖子

27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7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6-23 10:4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7年征兵宣传手册

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没有强大的人民军队,就没有祖国的安宁和人民的幸福。高素质军人,是保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和平崛起的中坚力量。军营是一所大学校,是有志青年实现人生价值的大舞台。在这所大学校里,不仅可以学政治、懂军事、尽义务、保国防,而且能够培养性格、锤炼意志、强健体魄、增长见识、学会立身做人。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谁选择了军营,谁就选择了光荣,选择了责任。
同学们,携笔从戎,当兵去!
一、
大学生应征入伍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及服役期限
1.政治要求: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2.身体条件: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3.年龄条件:男青年:普通高校在校生2017年,年满 18至22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 24周岁。
女青年:普通高校在校生2017年,年满18至 22周岁。
4.应征入伍时间及服役期限: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9月1日,新兵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计算,义务兵服役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二、
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经济篇1.入伍后: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
(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含新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2)补偿、代偿及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补偿或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过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补偿、代偿及减免年限:按国家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修业年限的剩余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例:一名四年制本科在校生,入伍前已在学校就读两年,在入伍时先行对已缴纳的两年学费进行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返回学校复学就读,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减免年限为两年,超出年限的部分不予减免。
2.服役期间:享受部队发放的义务兵津贴每月900元。
3.服役期满退伍时:享受义务兵退伍费9000元(4500元*2年,部队发放)。
4.服役期满退伍后:享受地方政府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县区发放,在学校入伍,入伍地即为大连市沙河口区)。
2016年度大连市沙河口区向退役士兵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优待金合计为82000元。
按以上补偿金及优待金计算,我校本科大学生在校入伍,两年可获得的经济补偿金额如下:
8000*4(学费补偿及减免)+900*24(服役期间津贴)+9000(退伍费)+82000(一次性经济补偿+优待金)= 144600元
·注1:以上各项金额因地方政府政策、服役兵种、服役地域和服役年限等因素不同可能会有差异。如有差异,按实际规定金额执行。
·注2:因为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并不统一,所以学费补偿项目中学费(四年或五年的学费、不含住宿费)按本科生学费补偿的最高标准8000元/年计算,不足8000元/年的,按实际发生的学费进行补偿。
(二)学业篇1.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后,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内。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内。
2.复学安置:应征入伍的学生退役复学或入学后,编入新的年级,其学籍管理按照新年级的规定执行。原所在专业已被撤销的,学校安排其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3.复学转换专业:本科学生及已被我校录取的本科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或入学后,允许其重新选择所学专业,不得跨批次调整专业(未能通过新兵检疫复查或中途退役的学生除外),艺术类、体育类、未经过统一高考的学生是不能调整专业的,本科二批专业不能转一批专业,同时对于我校学生来说五年专业可以转四年制专业,文理专业可以互转,但是因我校文理科基础课程差异较大,不建议文理互转。其他相关规定参照我校转专业相关政策执行。
4.服役期间自学完成学业: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役期间,有条件的可以自学本专业的必修课和专业类选修课,经本人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复后(需经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准假),可以返校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常考试,不单独组织考试,并作为首次成绩记载,成绩及格,学分予以认定;对已修满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5.考研加分:在校大学生(含已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保送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中属于在校大学生(含已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且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如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可推荐在本校免试(指初试)攻读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按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7.研究生专项招生: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5000人以内的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8.免修学分:在校大学生(含已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
(三)发展篇服役期满,选择返校复学(入学)或返乡自主发展
1.优先评奖评优:退役复学或入学大学生在参评学校组织的各类优秀学生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经考核合格,同等条件优先推荐为省级、市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符合条件的,优先评选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2.优先推优入党:学校将大学生参军入伍纳入党建考评体系,党组织在研究退役复学或入学大学生申请入党时,如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则可优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的党员条件标准的具体要求时,可优先培养入党。
3.政法干警专项招录:
各地方政府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4.公务员定向考录:
辽宁省每年公务员考录工作中,一定比例的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岗位用于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部队服役时间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5.国有企业定向招收: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定向招收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6.应届毕业生待遇:
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退出现役后三年内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落实工作单位后,凭用人单位录(聘)手续,向原就读高校(辽宁省内)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落户政策:
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入伍,退役后允许在入伍地落户。
8.就业培训:
退役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士兵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进行推荐就业。
9.创业扶持:
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退役后选择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减免、资金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等优惠政策。
(1)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可给予2000至4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2)对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按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予以发放贷款。
(3)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从事相关农业产业经营的可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服役期满,选择在部队继续发展
10.优先士兵提干: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符合军委关于提干有关政策,可优先提干,在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11.优先参选士官: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可优先参选士官,在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各阶段士官服役年限和月工资分别为:下士3年,月工资4100元左右;中士3年,月工资5100元左右;上士4年,月工资6100元左右;四级军士长4年,月工资7100元左右;三级军士长4年,月工资7800元左右;二级军士长4年,月工资8700元左右;一级军士长可服役至退休,月工资9500元左右。
12.服役期间报考军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在部队服役满一年,年龄不超过23周岁,可报考部队军事院校或士官院校。


三、
男生应征入伍流程
1.网上报名:有应征意向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于6月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登录账号密码与学信网注册账号密码相同)。报名须填写《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存根》、《申请表》)中相应的个人基本信息。
填表注意事项:
(1)登录账号密码一定要自己记住。
(2)应征地一定要填写为大连市沙河口区大连交通大学。
(3)《申请表》填写时必需要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不要戴眼镜);补偿学费为已缴学费总额,减免学费为未缴学费总额,每年额度不超过8000元;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地址为:大连市黄河路794号;邮编:116028;眼睛视力填写为合格以上,右眼4.6,左眼4.5。
2.材料提交:报名成功后,于6月7日前向所在学院报送相关材料(原件)。材料包括《登记表》、《登记表存根》、《申请表》(2份)、家长同意申请入伍的书面意见书。
3.学院初审:学院对报名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与学生家长联系确认,填写相关意见,于6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交校武装部。
4.体检政审:校武装部将报名学生名单上报沙河口区武装部,按照沙河口区武装部的安排,组织学生参加体检和政审。
5.审批定兵:通过体检和政审的学生由上级兵役机关分配去向,校武装部安排接兵部队与学生见面,各学院配合武装部向接兵部队详细介绍学生情况。
6.学籍保留(不涉及应届毕业生):审批定兵后,校武装部将入伍名单报学校相关部门为入伍学生办理保留学籍等相关手续。

四、
女生应征入伍流程
有应征意向的在校生(女生)和应届毕业生(女生)关注国家征兵网有报名时间,根据大连征兵办公室的通知提供相关材料并完成相关事项。  校征兵工作办公室将按大连市征兵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协助完成体检政审、审批定兵、学籍保留等相关工作。 相关材料的提供同男生。

五、
说 明:
1、学生必须先在全国征兵网上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所有信息必须填准填全;
2、学生需要准备:近期免冠照片(篮底)1寸、2寸各3张;全国征兵网报名下载打印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各两份(A4纸);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身份证反正面复印在1张A4纸上)、学生证。
其它详细政策规定请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查询。
应征咨询QQ群:177535606(入群:实名-学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